其实最开始,我是拒绝写的,但是越到后面,总觉得我应该写一些什么东西了,于是就有了以下我的一些感受。
说起三毛,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当然不是那个命运坎坷的小男孩三毛了,虽然当初我听人谈起的时候,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他,那会还奇怪他什么时候开始写书了,他不是虚拟的人吗,那个时候也真是傻得可以,现在回来谈谈现实中的三毛。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同学就有向我推荐过三毛写的书,但是一直都没有去看看,直到不久前,我看到了《撒哈拉的故事》,让我“遇见”了三毛。

还记得当我拿到快递,拆了包装,看到书的封面的时候,第一感觉是这本书给我一种沉重的感觉,但是,当我翻开第一页开始阅读后,感觉变了。三毛的书讲的不是优美的故事,辞藻也不华丽,记下的也就是自己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一些琐碎的事都被记下来了,很平凡,但就是这样的平凡,让我“认识”了三毛。
《撒哈拉的故事》主要讲的是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沙漠里的故事,三毛有一个自由不羁的灵魂,带着她浪迹天涯,虽然我也很喜欢旅行,却总是被各种事物所限制,无法像三毛那般,毫无所惧出走。沙漠,是一个恐怖的地方,对于现在大多数城市青年而言,他们更愿意去浪漫的海边,而不愿意去荒凉的沙漠,我曾经也这样想过,是的,曾经,但是看完《撒哈拉的故事》之后,我产生了想去沙漠看看的想法,去体验一下三毛跟荷西生活的生活。我很羡慕三毛,羡慕她的不羁,羡慕她的勇敢与潇洒,更加羡慕她有荷西。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尤其在现在这个时代。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沙巴军曹和哑奴。三毛亲身经历过,而我则仅仅是通过三毛是视线,看到了他们。沙巴·桑却士·多雷,一个被仇恨啃噬了十六年的人,却在最危急的时候,用自己的生命扑向死亡,去换取了这几个他一向视作仇人的撒哈拉威的孩子的性命。我不知道当时他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我承认,我胆小,如果当时是我,我不会有这样的敏感度,也没有办法冲上去。人,是一种自私的生物,不自私也就不是人了,那些所谓的无私的人,谁又能说他们一生中没有自私过了,更何况是对一群伤害过自己的人,在生死存亡间,更是如此。可是,军曹的行为却是如此的令人不解,我相信,能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很难找到了。后来,这个军曹的尸体被放入棺木中,静静的葬在已经挖空了的公墓里,他的兄弟早已离开,再别的土地上俺睡了,而他,没有赶上他们,却静静的被埋葬在撒哈拉的土地上,这一片他又爱而又恨的土地做了他永久的故乡。我想,也许,这就是人性的最高境界吧,人,总是复杂的。

哑奴,一个还不到板凳高的小孩子,就因为他一生下来就是黑人,就注定了他的奴隶的命运。奴隶,在现代这个社会,许多人听到也就只会笑笑,说现在是民主的时代,哪里还有什么奴隶。不,是有的,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在黑暗的地方,满满都是。民主也并非是完全民主。哑奴,一直努力的工作,也拥有一个幸福的家,是的,你没听错,幸福。幸福,使人们一直追求的,却总是不知在何地。虽然哑奴没有钱,但他却是幸福的,因为当他辛苦一天回到家,就能看到等待这的妻子和孩子,那就是幸福。不是金钱能够取代的。可是,身为奴隶,就知道自己是没有选择权的,当哑奴被卖出去,离开的时候,我哭了。原因已没有必要说了,我想那天的夕阳定是美极了。
三毛这个自由的人,她的文字也是自由的,不受限制,纯粹写作,又是如此浪漫,与荷西在沙漠中彼此许诺终生,那一件件趣事,让我爱上了三毛,这个充满才情,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子。
文章作者:14信管1班 刘婷 编辑者:黄田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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