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返校交流生学分互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8

来源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各学院(教学部)、相关部门: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我校已有11名学生顺利结束境外交流,返校学习(具体名单见附件三)。

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浙江传媒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好学生学费收缴(公费交流生缴纳全额学费,自费交流生缴纳注册学费免学分学费)、学籍加注、学生回校后的学分互认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各学院通知出国(境)交流学生准备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6份)、学分认定申请表以及境外交流学习报告(不少于1000字),于4月20号之前提交学院教学秘书审核。

2. 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4月30日之前将所需全部材料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刘琴老师,办理相关学分互认手续。

附件一:浙江传媒学院境外交换生成绩及学分互认流程

附件二: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国(境)外大学修读课程成绩、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返校交流学生名单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