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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红玫瑰与白玫瑰】红玫瑰与白玫瑰

发布时间:2015-05-25

来源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文明办、新闻中心)

张爱玲的成名作之一。中篇小说,在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那一本里,从51页到95页。说是中篇,也只是张爱玲的中篇。不像其他落笔就一泻千里的作者,厚厚的一册书侧面标注xx中篇小说。张爱玲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风格:故事,就写一段,写完这一段没有个或是完好或是悲情的结局就收尾。

振保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在他的生命里依次出现了四个女人。

第一个是巴黎的妓女,这样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他人生中最羞耻的经验。从那一天他就下决心要在他的袖珍的世界里,做绝对的主人。

初恋是个叫做玫瑰的中英混血儿。生性随随便便,在外国是件很普通的事儿,换到中国来就不行了,振保觉得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劳财的事儿。

王娇蕊是红玫瑰。张爱玲笔下重点描画的一朵,她描写的这人,就像她文中的字句一样,一句是一句,真有劲道。她似乎极为偏袒这个如玻璃罐子里的冰糖核桃一般甜腻腻的女子,不管性情怎么随意,都不让人生厌,她是娇媚的,让人入口即化又想一直吃下去的。

不善于治家,但应酬功夫极好,嘴皮子溜的没话说。被送往英国读书,爱玩儿,混了个差名声,于是草草找了个名声好门当户对的王士洪嫁了。这些话,她丝毫不忌讳向振保坦白。嫁了人之后玩心依旧不小。遇上振保后,娇蕊是爱振保的,振保给人这样一种正人君子的感觉,对于这样一个宠坏了的,想要什么都能得到的孩子,具有一种难以抗拒的抵抗力。振保也是对娇蕊有感情的。感情是真的,但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面前相互逞能。振保逞的是自己的能力,娇蕊呢,无非是玩弄男人的手段。两人都如此的幼稚。

王士洪要回来的时候,娇蕊已经做好向他坦白的准备。振保此时突然意识到,这段感情是不可能继续的。社会不会原谅他,自己的朋友不会原谅他,将要毁掉的,是他自己的前途。他开始感觉到恐惧,不安吞噬了他和他的感情。所以振保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真心爱他的娇蕊。

也到了该娶亲的年龄,看到孟烟鹂的时候,他眼前是一朵白玫瑰。他想要的妻子,就是此时这个女子的样子。他不需要和她有什么感情的铺垫,但是她一定是要有大学毕业,身家清白,面容姣好,性情温和等种种符合他身份的太太的形象。但是结婚后发现烟鹂没有想象中的温顺如振保心里所幻想的那个贤淑妻子的形象。他对于她并没有什么感情,但是烟鹂也是女人,嫁了人却连夫妻之间该有的情谊都得不到,没有相敬如宾只有一味地顺应顺从振保。可论谁都有自己的性格,媳妇与婆婆争吵了一次,母亲一气之下搬走了。振保于是对烟鹂极为失望,他娶她原为她的柔顺,但是他觉得被欺骗了。对于自己的母亲他也恨,如此任性的搬走,叫人说他不是好儿子。

振保的外衣是光鲜亮丽的。他知道自己出身贫寒,于是更懂得争取自由的意义,他的原罪是贫穷,他要努力的甩开它。他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真才实学,半工半读做到一个很高的位置。这样好的人生怎么能因为个女人把自己拉落低谷。张爱玲比喻他的人生为一把空白的扇子,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他是他自己生命的主人,怎么可以容许他人将他的白扇子溅上墨汁。他那正大光明的外表下面掩盖着别人看不见的丑陋心理。哪怕是自己爱的人,只要对他的人生有所影响,他也会果断的去把门前路扫干净。振保是个披着羊皮人模狗样的混蛋,爱他的女人们都比他更敢爱,而他不敢。

后来振保的人生中已经没有了心口的朱砂痣和床前明月光。娇蕊老了,不再是他的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烟鹂已经成为了他的妻子,更成为了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白玫瑰凋落了满地。他并没有贪心到两个都想同时拥有,只不过他的一生都只爱自己罢了。最后振保起床,决意改过自新,做个好人,是真的吗,谁都未知。张爱玲永远都是给了一个想象中的结局。

文章作者:先锋通讯社桐乡分社记者 郭子嫣 编辑者:黄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