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浙江传媒学院E7—13/15、E8—24 商铺重新分标段招投标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1-01-06

来源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广艺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传媒学院E7—13/15、E8—24 商铺重新分标段招投标的情况说明

浙江广艺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和12月31日两次对浙江传媒学院所属商铺进行了招投标,其中E北区E7—13/15、E8—2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而对现有商铺进行分割形式分包给其它经营者。为规范学院商铺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条款,现对该两家商铺进行废标处理,并进行重新分标段招投标。即E7—13/15分割成E7—13、E7—15;E8—24分割成E8—24、E8—24—1、E8—24—2、E8—24—3、E8—24—4、E8—24—5。于2011年1月7日公布信息,1月14日进行竞争性谈判。

特此说明!

浙江广艺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