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中学生校园文化节组委会
关于举办浙江省“校园好舞蹈”大赛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响应文化强省的号召,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展现当代浙江学子青春风貌,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塑造“精神富有的浙江青少年”,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校园好舞蹈”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校园好舞蹈”大赛,展示浙江青少年的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挖掘和推出文艺人才,激发青少年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凝聚广大青少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2015年浙江省大中学生校园文化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浙江传媒学院音乐学院
三、比赛安排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在读的高校(含独立学院)本科生、专科生以及研究生,个人和团体均可参赛,团体人数不超过10名。
2.比赛安排
比赛从10月启动至12月份结束,共四个阶段:报名、海选、复赛、决赛。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
报名分为组织推荐和选手自荐两种形式。
组织推荐:各高校在11月10日前交上将电子报名表(见附页2)和6分钟以内的舞蹈视频展示(不限舞种、不得着演出服、不得化妆)以学校为单位发送到指定邮箱(605813431@qq.com)。文件名称为:高校名称+选手姓名(团体)+组织推荐。每所高校组织推荐选手不得超过3个。
选手自荐:选手也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报名,将电子报名表(见附页2)和6分钟以内的舞蹈视频展示(不限舞种、不得着演出服、不得化妆)发送到指定邮箱(605813431@qq.com)。文件名称为:高校名称+选手姓名(团体)+选手自荐。
第二阶段:海选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由组委会评审团、浙江省舞蹈家协会联合初评,按照排名选出20强入围复赛。
第三阶段:复赛阶段(11月底)
在浙江传媒学院进行现场比赛,从20名海选选手中评选出10强选手进入决赛。
第四阶段:决赛阶段(12月中旬)
现场比赛,比赛地点待定。主办方将邀请业界专家参加总决赛,评选出冠亚军,以及人气舞者。
四、奖项设置
入围决赛的选手都将获得大赛组委会和“校园好舞蹈”活动组委会联合授予的证书,同时入围决赛的选手还将获得如下奖金:冠军(奖金5000元)、亚军(奖金2000元)、季军(奖金1000元)、十强舞者(奖金500元)、人气舞者(奖金500元)。
五、有关事项
1.请各高校团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高校要充分动员大学生积极参赛,并确定1名大赛联络员(填写附件1,于1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上报740602782@qq.com),负责做好具体组织联系工作。
2.复赛和决赛的时间以及比赛细则如有调整,将在赛前通知选手。
3.未尽事宜,以承办方解释为准。咨询热线:0573-89390315,13989897812 。
附件:1. 浙江省“校园好舞蹈”大赛联络员登记表
2.浙江省“校园好舞蹈”大赛报名表
浙江省大中学生校园文化节组委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