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须知道
我国水质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单位:全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17-03-26

在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表水依据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水域。

劣V类水——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

编辑者:毕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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