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单位:发布时间:2024-02-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培育产出高质量成果,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现正式启动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系列文件法规精神,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问题,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提升学术原创能力,为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基地课题采取成果申报制,课题级别为省哲社规划课题,分为三类:

A类——不限立项数成果:各基地2023年度完成的研究成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可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①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刊发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限经省社科联推荐);②文章发表在“三报一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③在国内权威期刊、SSCI(SCI)一区期刊或A&HCI收录期刊发表的研究成果,产生良好影响的。

B类——限立项数成果:①近三年内(2020年至2023年)立项且在2023年结项的基地自设课题(基地系列丛书优先),符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标准,成果有基地资助标识,未列为省级及以上课题的;②在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的研究成果,阐释党的理论、引导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频解读、采访时间需5分钟以上,其他发声点击量需超过10万人次)。该类成果立项限额:申报不超过4项。

C类——预立项成果:各基地根据自身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谋划的系列丛书等专著(书稿完成率80%以上,未出版),可先申报作为预立项课题。书稿正式出版、验收合格后,予以正式立项并结题(自预立项日起算,书稿正式出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以上基地成果在出版、发表时必须明确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字样,否则不视为基地成果。

成果的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A类、B类成果,每人每一类别均可立项,最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3项。本年度已立项其它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研究人员,只可立项A类、B类中的不同类别课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2项。

基地推荐B类成果中,建设单位以外学者承担的课题不少于1/4,所有课题经省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评审后正式立项或预立项。

三、课题经费与管理

(一)A类、B类课题资助额度分为两个档次,重点课题资助额度均为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均为3万元;C类课题资助额度为5-1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

(二)课题经费由基地统一拨付、管理,A类、B类课题一经立项,一次性全额拨付经费;C类课题立项后按资助总额的60%拨付,结题后拨付余下40%经费。

四、材料报送

(一)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省级媒体等各类录用证明二份(“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刊发无需自行出具证明);

3.系列丛书等专著书稿纸质材料二份、出版合同复印件二份;

4.《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即可,不需要纸质版;

5.基地自设课题相关文件一份。

邮寄至: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科创楼587办公室(校内人员可直接交至上述地址)

邮编:310018

(二)电子材料相关要求:《申报书》和《汇总表》(Word版),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PDF版;请发送到电子邮箱zjcwzx998@163.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莎琪,联系电话:15757161761。

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