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单位:发布时间:2022-12-16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课题(以下简称中心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中心课题应紧贴行业需求,对接国家、浙江的发展战略。申报选题要面向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侧重基础研究成果产出

二、选题范围

可参考《2022年度中心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自行设计与“融合媒介视域下传播学理论范式创新、文学传播、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相关的课题参与申报。

三、申请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3.有在研中心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四、课题设置与管理

1.本年度中心课题设立后期资助类课题、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但最终立项数量不做严格限制,以申报质量而定,总立项数不少于5项。其中,原则上由外单位人员申报课题立项数不低于2项,如外单位人员实际申报数不足2项,将酌情删减或取消。

2.后期资助类课题仅限本单位人员申报,申报范围仅限于系列丛书、年度发展报告等专著,每个系列不少于3本(书稿完成率应在80%以上且未出版)。入选中心后期资助类课题的,可优先推荐参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后期资助课题。

3.课题级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在校内均等同厅局级课题。后期资助类课题与重点课题同级别,依据系列丛书或年度发展报告等专著的具体数量对应分设若干子课题,每个子课题等同1个一般课题。但子课题不同时享受一般课题资助,经费由总课题负责人从后期资助类课题整体经费中统筹分配使用

4.课题研究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予以变更成果形式;如有实际困难确需延长课题研究周期,仅允以一次延长且延长时限不超过半年

6.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已立项的予以追回,三年内不得申报。无法按期完成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课题,如课题负责人不能在截止日期之后的两周内通过书面材料予以说明缘由,将直接撤项并停止资助。以上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助方式及结题要求

课题资助额度:后期资助类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课题一经立项,将统一拨付前期研究经费,前期研究经费按基础资助总额的60%拨付,结题后拨付余下40%经费。

结题标准如下:

1.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向有关领导、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送交专家鉴定的相关材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XXX)”应为第一标注,且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并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没有标注或标注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

2.专著、译著(不含编著):重点课题字数20万字以上,一般课题字数15万字以上。未公开出版者不予以结题。课题负责人应为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否则不予认可。

3.论文:该类成果结题须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发表至少1篇论文,且文章署名必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国内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分类参照发表时执行的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和南大核心期刊(CSSCI)目录,其中权威和一级期刊标准参照浙江大学期刊名录。

4.研究报告:重点课题应完成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且成果被厅局级及以上单位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1件次,一般课题应完成决策咨询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且成果被厅局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用;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结题。

5.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多种组合的,须提交所有形式的成果,且有一类成果达到结题条件方可申请结题。

六、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申报中心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需提交《2022年度中心课题申报书》(附件2)和《2022年度中心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各一式6份;申报中心后期资助类课题,需提交《2022年度中心后期资助类课题申报表》(附件4)一式6份,匿名书稿5份,出版合同1份。除匿名书稿和出版合同外,所有纸质材料一律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交至: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科创楼587办公室。

2.电子材料: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匿名书稿、出版合同和《2022年度中心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请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zjcwzx998@163.com。

3.本单位人员申报,需同时登陆学校科研系统申报:申请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2022年度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课题”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汇总表及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附件6)。外单位人员申报,无需填报该系统。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莎琪;联系方式:15757161761。

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2022年12月16日